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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一曲口哨引起的回忆(第1页)

林慕阳在吹口哨。

吹口哨在人们的生活中,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。

林慕阳原本是不会吹口哨的。

但是他在原主的记忆中,发现这个自己在上小学的时候,特地花了一些时间学了吹口哨。

从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”的旋律开始学,再到“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”,大概学了一个星期,才终于学会以最省气的方式吹完一整首儿歌。

可这时候,别的小伙伴当中,有人已经学会怎么用树叶来吹出曲子了。

这让他觉得自己在同龄人当中,算不上最聪明的那个。

可是他还是喜欢吹口哨。

上学的路上吹,放学的路上吹,放晚自习的时候,路过坟地的时候也吹。

后来外婆说,晚上吹口哨会招惹脏东西,他这才不吹了。

然而等到长大以后,他才知道那段时间全国正在严打,很多喜欢吹口哨的流氓都被抓了进去。

所以口哨在他们那里,又被称为流氓哨。

可是流氓哨明明是另一种吹法,所以这让他一度感到很困惑:为什么?

为什么很多人都讨厌吹口哨的人?

后来,他走过的地方多了,才知道原来他们讨厌的不是别人吹口哨,而是讨厌那个不会吹口哨的自己。

因为自己不会,所以听不得别人吹。

在酒吧角落里写这首歌的时候,刘贝贝在读歌词,而林慕阳的脑海里,却一直出现一个小男孩,从边远地区的小山村里,一路跌跌撞撞的到了常山,受尽委屈和白眼,却仍然对这个世界抱以善意。

可是这个世界却没有留住他。

自己能穿越过来,就是明证。

所以与其说他这首歌是为刘贝贝写的,不如说是他写给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的。

所以台下的刘建国等人,台上的乐队和刘贝贝,以及舞台边上站着的王大利和沙青,听着林慕阳吹着一段大家小时候都听过的旋律,都觉得很好奇:

他这是在做什么?

然而接下来,林慕阳对伴奏的乐队打了一个响指,随着歌曲的旋律奏响,竟给人一种奇异的完美融合的感觉。

歌曲前奏和他刚刚吹的那段旋律,让人们脑海中有了画面感:

一个背着书包的孩子,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夕阳照在他的身上,在地上拉长了一道孤单的身影。

“这一路上走走停停,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,迈出车站的前一刻,竟有些犹豫…”

台下的观众看到林慕阳的嘴角带笑,随着轻松的旋律,唱着一首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。

刘贝贝因为背对着林慕阳,所以她看不到他在唱歌时的表情,所以她能从他的歌声里听出其他一些东西。

孤单又灿烂。

台上的人在唱着歌,台下的人各怀心事的在听着。

一首歌的时间没有多久,三分半钟很快就过去。

林慕阳唱完之后,舞台边的王大利缓慢的、用力的鼓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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